易某收受罪犯及其亲属贿赂12万余元获刑10年
一年前,他还是一名监狱警察,穿着制服、头顶国徽对囚犯进行教育改造工作;如今,他却穿上了囚服,成了一名接受惩罚和改造的囚犯。从2004年至2007年3年间,广东粤北某监狱狱警易某累计收受罪犯及其亲属贿赂达12万余元,被判10年徒刑,从2008年5月13日起被押送到清远监狱服刑改造。
近日,广东省司法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70多人,到清远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带队的省纪委委员、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王承魁表示,易某的蜕变过程,对司法行政系统的广大警察和领导干部是很好的反面教材。
今年38岁的易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之家。大学毕业后,他被招录为警察。1991年,易某分到广东粤北某监狱工作。作为一名负责对罪犯考核管理和教育改造等具体工作的狱警,易某不时遇到这样的情形:有的罪犯说想送东西给易某,有的说想安排易某去旅游,要感谢易某对他们的教育。易某说,尽管当时家庭经济很困难,但他都曾一一严词拒绝。
从2001年开始,易某逐渐沾染了赌博恶习。开始赌5元、10元,慢慢地越赌越大,有时一输就几百上千元,几年下来,输了3万多元。一心想赢钱的易某,就向一些服刑罪犯讨教赌博的经验,经常与在医院帮助护理工作的服刑罪犯一起喝茶聊天。一些犯人也投其所好,大谈赌博经,教易某如何才会赢的赌术。
2004年3月的一天,服刑罪犯宋旭升、周志锐等几人求易某为他们转一转现金,理由是“监狱伙食不好”,帮他们“买些好菜吃,买些好烟抽,买点好茶喝”。
于是,易某就利用一张别人的身份证在银行开户,提供账户给罪犯家属汇钱到账,然后再把钱取出转交给犯人使用,犯人再从中抽取一定的数额作为好处费酬谢易某。刚开始时易某也怕出事,只说“下不为例”,可是抵挡不住犯人的甜言蜜语,结果收不了手,再加上次数多了也不见出什么事,胆子也渐渐地大了起来。易某越陷越深,无法自拔,直到东窗事发。与易某称兄道弟的人在2007年7月举报,当月26日,易某被立案查处。
本报记者洪奕宜通讯员刘洪群
■犯人心声
千万别让角色错位
10年前,监狱的围墙上还印有这样的标语:“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你来这里干什么?”当初我看到这句话,只认为是写给罪犯看的,今天我突然觉得,这也是写给警察看的,提醒警察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不要忘记警察的神圣责任。警察是执法者,罪犯是被改造的对象,我当时作为一名执法者,怎么能跟那些服刑人员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呢?!所以,千万别让警察角色错位。而我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逐渐地迷失了自己,以致落得如今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