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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酒店22楼摔下法院判决自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3:09  华龙网-重庆晚报

  

从酒店22楼摔下法院判决自担责

  窗户被开启成90度的状态(资料图片)

  判决理由:正常情况下不能从这么小的通风窗口坠下去

  酒店客人从位于22楼的房间通风窗坠下摔成八级伤残,酒店有没有责任?

  就在宾客与酒店方争论不休时,法院根据生活常理推断,一个宽0.61米、高0.465米,最大开启角度为40度的窗户是不能使人坠出的,只有在故意情况下才能发生。近日,渝中区法院综合相关情况,一审判决酒店免责。

  上周五,宾客的律师表示要上诉。

  酒后回房坠下22楼

  据法院调查,2007年6月17日,宾客罗小勇从成都来重庆参加培训期间,与另一同事住进希尔顿酒店22楼。同月22日,罗的同事离开重庆,罗独自住在酒店。同月24日晚,罗和朋友在酒吧喝酒到当晚24时许,独自一人回到酒店。次日凌晨1时15分,意外发生了。

  根据罗的说法,他打开房间的门,迷迷糊糊地走到窗台边,以为是一扇门,就跨了出去。当他身体飞出去后,被雨棚和玻璃棚阻挡了两下,最后落到9楼平台上。

  经医院诊断,罗全身多处骨折,后鉴定为八级伤残。

  起诉酒店索赔23万

  罗小勇委托律师将希尔顿酒店和其上级单位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酒店方)告上法庭,提出10项费用总共索赔23万余元。起诉理由是酒店方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因为窗户底端距地面不到半米,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窗台低于0.8米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酒店方表示,房间窗户只供通风用,仅能内开,开启最大角度约40度。旅客入住时原本是用锁封闭的,因宾客要求,并签订开窗承诺书,承诺开窗后的安全后果由签字的宾客承担,服务员才打开窗户。开窗后,正常情况下,常人是不可能从如此小的通风窗摔出去的。所以,酒店方认为,他们已尽到安全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断定酒店无责

  审判长李雪称,法庭勘察现场发现通风窗宽0.61米、高0.465米,正常开窗时,因有滑杆和螺帽锁定,窗户的最大开启角度为40度,根据日常经验判断,这样的角度和窗孔大小,是不能使人坠出窗外的。事发后,警方调查发现,通风窗有颗限制开窗角度的螺帽被人为破坏,窗户已被开到90度。

  根据警方调查,法院认为,将通风窗螺帽破坏并把窗户开成90度的只能是罗本人。此外,宾客开窗承诺书载明,开窗的风险由宾客承担。

  法院最后认为,宾客置开窗承诺不顾,并破坏窗户开窗到90度,酒店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宾客应承担这起坠楼事件的后果,为此在7月下旬判决驳回宾客起诉。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向军 罗乐 董小梅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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