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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之子判囚三年缓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3:12  华龙网-重庆晚报

  记者昨天上午获悉,继今年4月份陈良宇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今天上午,作为陈良宇受贿案中的从犯,由于认罪态度较好,陈良宇之子陈维力被天津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陈维力当庭表示,将不会上诉。

  有消息称,在中国华闻控股有限公司所获上海社保的10亿元委托贷款中,陈良宇父子起了关键作用。

  此后,华闻控股聘请陈维力在其下属的中体传媒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并挂名香港华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领取高额薪酬。据悉,时年33岁的陈维力,年薪总计为100万元。

  陈维力还从上海申花获利。陈维力在上海申花任挂名副总经理后,有一次,上海申花董事长郁知非请陈良宇吃饭,陈维力并不在座。餐后,郁知非用公司卡结账。陈良宇当场问郁知非,陈维力是否有这样的卡?郁知非赶快给陈维力办了一张卡,陈维力坦然受之。对这笔10万元的索贿指控,陈良宇表示,自己只是问问儿子是否有这样为公事结账的卡,并没有别的想法。北京晚报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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