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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歧视性”规则受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国家图书馆

  自南向北,穿越北京的紫竹院公园,便来到国家图书馆的南门。进门向左,便是办证大厅。进入大厅,通过电子触摸屏打印出排号单,开始等待办证人员叫号。只有在这里办理了“读者卡”,人们才可以在这个国家“总书库”内畅游。

  梁丽苹本来是想在这里畅游一番的,可她偏偏遭遇了尴尬。尴尬来源于办证大厅东侧的“办证指南”。“指南”中强调:借阅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图书和外文图书,必须是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很显然,限于以上条件,梁丽苹知道,自己将无法办理读者卡。她并未像其他读者那样选择“忍气吞声”,而是找到了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金荣和贺海仁。两位律师认为,国家图书馆的上述条件带有“歧视性”,损害了公民的阅读权利。于是,梁丽苹选择了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期望以通过司法审判来改变国家图书馆的限制性条款。

  律师 国图在三个层面上违法

  在仔细分析研究后,贺海仁和黄金荣律师认为,国家图书馆的限制条件,至少在三个层面上违法。

  从宪法层面而言,“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作为受到国家全额资助的被告却以原告不具有一定的职称、学历和职务为由拒绝为原告办理具备外文图书外借功能的读者卡,既构成了对原告所享有的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的侵犯,也构成了对宪法所确认的公民平等权的侵犯”。

  从民法的角度上分析,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10条又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这些规定都是宪法第33条所确认的公民平等权的进一步具体化。因此,即便把国家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关系理解为普通的民事关系,国家图书馆根据职称、学历和职务将读者分为三六九等进行区别对待,也违反了民法通则中有关民事地位和民事权利能力平等的规定。

  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上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国家图书馆的限制性条件,构成了对那些同样具有阅读兴趣和能力,却不具备这种技术职称、行政职务和学历的图书消费者的歧视,侵犯了包括广大读者的人格尊严。

  在梁丽苹及代理律师黄金荣等人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图书馆改变“歧视性”借阅条件之后,社会上随之掀起了一场相关的讨论。人们质疑:“国家图书馆的这些规定,其根源和依据是什么?是否与法律及其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相违背呢?”

  国图 读者队伍庞大只能分流

  面对舆论的质疑,国家图书馆也是满腹委屈无奈。“图书馆馆藏图书也不是无限量,尤其是一些价值昂贵或者近乎绝版的图书,不可能毫无限制对外借阅。”国家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解释。

  记者走访有关办证人员时了解到,因为数字图书馆准备运营开馆,目前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和第二外借库暂停了办理读者卡的业务。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国家图书馆面对庞大的读者队伍,只能选择分流和分层的措施。

  比如第一外借库和第二外借库的图书类别和内容,大同小异,都是近五年来的图书。不具备中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基本也可以在第二外借库内看到或借到所需图书。如果确实所需图书没有在第二外借库,不具备条件的读者也可以到第一外借库借阅,“只不过不可以带回家而已”。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当年将图书外借库分为第一、第二的原因,也正是为了对读者分流和分层。但这种分流和分层,绝对没有歧视的意思。只不过为了更科学地对读者群进行合理的布局,以使国家图书馆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职能。”

  专家 图书馆类型不同定位有别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专业研究委员会主任李国新,从根源上剖析了国家图书馆的尴尬。

  据介绍,按照目前图书馆分类,有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和科学与专业图书馆等类型。图书馆类型的不同,就意味着定位上的差别。国家图书馆履行全国书目中心职责,编辑出版国家书目、联合目录和馆藏目录。

  就服务对象而言,国家图书馆主要是为国家的立法决策、重点科研生产单位提供重要的文献信息资源。另外,国家图书馆还是国家的总书库,所生产的书目数据除满足自身需要外,还要供给其他公共图书馆使用,并负责全国图书馆业务的辅导和图书馆学的研究。

  因此,为普通公众的服务任务,对于国图来说,是摆在第二位的。正是基于国家图书馆这一定位,李国新认为,公众所指国家图书馆的歧视性规定,是对国家图书馆定位的误读,是把国家图书馆的次要任务等同于主要任务,和公共图书馆的概念进行了混淆。

  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说,二期开馆之后,将取消大部分的限制性门槛,不再区分学历、职务、职称。但是,另一位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典藏孤本,或者价格昂贵的图书,还将会有所限制。但是具体条件,尚在商议之中。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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