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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百姓的约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7月16日,历下区法院一月一次的大接访活动如期举行。参加接访后,院长孙兆远承诺,为了不占用工作时间,方便当事人,以后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院长接访日;他和所有的院领导都要亲自参加公开大接访,同时要求法院所有的庭长、执行组长都要到现场候访,随时解答群众的咨询和疑问。“作为和百姓的一个约定,我们的接访要长期坚持下去,变大接访为常接访。”孙兆远说。

  与百姓的电话“情缘”

  【镜头】今年4月的一天,69岁的张某某在家里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来电人自称是历下区法院院长。张某某有些不敢相信:“你真的是孙院长?真没想到你能亲自给我回电话。现在呀,我心中的气儿先下去了一半!”【事件回放】几年前,张某某将一处私房出租给刘某某,因为租赁期定得长,张某某感觉自己在租金上吃了亏,起诉要求刘某某腾房。由于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张某某不甘心,试着给院长写了信。没想到,孙兆远院长给她回了电话。

  电话中,孙兆远详细向张某某解析了法官的判决依据,表示合同到期后她可以再依法起诉。张某某感动不已:“我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自己没工作,还有个生病的儿子,连上访的条件和能力都没有,没想到你帮我解决了困扰我3年之久的烦心事。现在我明白了,可以放心等租赁到期了!”【院长点评】给所有来信来访群众一个明确通俗的答复,这是我给自己和法院工作人员定下的“规矩”。有一个好的态度,有一个通俗易懂的解释,很多不满和误会就可以消除于无形。我们要强化判后答疑的意识,不断提高调解艺术,力争使更多的案件成为“和谐案件”,让更多的群众服判息诉。【背景链接】今年以来,历下法院通过回信、回电和当面答疑等形式,为67名当事人解疑释惑,占所有来信来访群众的50%。通过解释,超过99.3%的当事人表示对法院判决有了更好的理解,愿意服判息诉。

  对法官的现场检验

  【镜头】7月19日,魏某收到法院通知,离婚房产纠纷案已经顺利审结。看着等了一年之久的判决书,魏某松了一口气:一场离婚大战终于落下帷幕。【事件回放】7月16日,魏某急匆匆赶到接访现场。因为一起离婚房产纠纷,他已经等了快一年了,案子一天不结,他就一天不得安宁。法院领导认真听完魏某的倾诉后,当场向办案法官询问原因,得知是因为房产评估拖延了审限,便要求法官立刻出面协调评估部门,争取在一周内拿出评估报告。【院长点评】群众信访可以真实地反映案件质量和法官作风,是法院办案质量的“晴雨表”。我们要把接访当作催办案件、督办案件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措施来抓,公开检验法官的司法水平和纪律作风。【背景链接】通过大接访检验法官办案质量,通过对案件的综合考评提高办案质量减少信访,双管齐下,历下法院实现了办案质量提高和信访量下降的良性循环,今年上半年,该院信访量下降20%。

  (本报记者 宋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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