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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体现户籍改革起点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深圳市居住证制度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暂住证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按照推进计划,今年内,深圳市将对500万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现行户籍制度加剧了城乡差距,日益阻碍社会公平。因此,推进户籍改革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各地户籍新政不断推出——— 无疑,深圳市的居住证制度就是这种大背景下的产物。居住证与暂住证,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天壤之别。深圳市让外来人口持有居住证享受市民待遇,笔者以为,这是人口管理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其最大亮点在于,确保了户籍改革的起点公平,而不仅是消除了歧视。

  实施户籍改革的目的是彻底打破户籍束缚,剥离捆绑于户籍之上的相关“户籍特权”,实现城乡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维系最大限度的社会公平。但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户籍改革却站错了“改革的起点”。譬如2007年北京市推行的“父亲是北京集体户口,不论是否有属于自己的住房,未成年子女都可以随父进京”等 9项户籍新举措。显然,这条路径只给了少数人机会,并没有触及实质问题,只是在将“特权标签”扩大化,等于是从一个错位的“起点”起跑,最终只能跑到一个错位的终点。

  与之相比,深圳居住证制度的示范意义就呼之欲出了:统称“居民”,在社会基础上消除了市民与外来者的身份概念区别,在政策制度上明确了外来者有接受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权利。这种举措恰恰是在大力淡化户籍“特权价值”,在思路方向上是理性和对路的。

  当然,户籍改革不是换换“称呼”那么简单,颁发居住证只是一个开始,还需要一系列的政策与制度跟进。在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层面,逐步给予城市外来人口公正的待遇和社会保障,同时利用制度力量去实现外来者与本地市民之间的福利共享。

  户籍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要让以长期二元社会结构为基础的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让渡,关乎各个社会人群的权利、待遇与保障的再分配,现实的困难和既得利益的阻拦压力可想而知。或许正因如此,一些城市在户籍改革上“欲语还休”,不愿意触及“根本问题”。可压力再大,困难再多,都必须保证户籍改革“起点的正义”,有了正确的起点,通过努力才能实现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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