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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旭阳 实习生 邓黎明)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厅获悉,为做好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职)人员服务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机保中心”)将委托参保单位,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对本单位在省机保中心参保的离、退休(职)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登记。
登记范围:2008年6月30日之前,在省机保中心办理了离、退休(职)审核手续,并由省机保中心委托银行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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