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减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负担,省财政根据国家核减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债务的有关政策和中央财政批准我省的核减指标,在全面清理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债务后,最近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3665.59万元,全部解除了38个开发县(场)176个土地治理项目的债务余额。
省财政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管理工作,在坚持用好有偿资金的同时,积极向国家汇报反映我省农业综合开发的特殊情况,争取国家核减有偿资金债务。这次核销是继2004年取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中的有偿比例后,全面解除2004年以前年度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债务余额,包括2005年逾到期未还的有偿资金本金和占用费及2006年至2009年到期的全部有偿资金。
通过这次核销,全面解除了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有偿资金债务,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我省农业综合开发的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回收难、难回收的问题,直接减轻了项目区农牧民还款负担。 (作者: 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