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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省会城区驻区单位中开展“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7:48  长沙晚报

  各区委、人民政府,中央和省、市各驻区单位:

  今年6月2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在《致省直机关各单位、中央驻长各单位的一封信》中明确指出,“在共享城市文明中共建文明城市,应该成为我们的自觉追求。”驻区单位是参与社区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充分调动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是新形势下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家园的新要求。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省会城区驻区单位中开展“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 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为“社会人”。融入社区生活、参与社区建设、享受社区文明,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要通过动员和组织驻区单位积极参与“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比社区意识强不强,比融入程度高不高,比支持力度大不大,比作用发挥好不好,在资源共享、事务共管、文明共创、社区共建等方面营造一个好氛围,搭建一个好平台,形成一个好机制,形成社区与驻区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和谐互助关系。

  二、参赛范围

  凡在省会长沙五个城区辖区内的中央和省、市直属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都要纳入“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 竞赛活动的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全面参与。

  三、参赛内容

  (一)自觉支持社区工作,作用发挥好

  1.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制定工作规划,做到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2.通过发放资料、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途径,配合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推动文明创建进单位、进家庭,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100%,熟知熟记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基本规范以及“四进社区”、“长沙精神”等创建知识。

  3.对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与社区联防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完成社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配合社区管理,参与范围广

  1.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居民的民主权利,主动参与社区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率≥80%,在社区居民自治中发挥良好作用。

  2.办公区和住宅区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制度,人防、技防、消防设施配套完好,门卫值班规范完善。

  3.按照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的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社区植树、种草和社区环境维护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对单位和单位宿舍进行经常化、规范化的清扫保洁,做到无乱堆乱倒、无裸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无侵占损坏临街基础设施行为。

  (三)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融入程度高

  1.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做到言行规范、举止文明、服务优质,群众认同感高。

  2.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文明小区、文明楼栋、文明家庭等系列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风尚。

  3.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市民教育、市民论坛、文体联谊、志愿者、监督队等群众性活动。

  (四)大力支持社区创建,单位贡献大

  1.提供资金、场地、设备等硬件支持,努力与社区共建。

  2.单位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和教育、信息资源尽可能做到对外开放,主动与社区共享。

  3.充分发挥单位的人才、资源和服务优势,与社区共同开展助孤助残、扶贫帮困、就业就学、未成年人教育等公益性活动,积极与社区共创。

  四、竞赛方式

  竞赛活动按照“基层民主评议、区级考核表彰、省市宣传推介”的原则进行,分级组织实施,一年评比一次。

  (一)基层民主评议。由街道、社区牵头,组织居民围绕上述四个方面的参赛内容对驻区单位进行评议。

  (二)区级考核表彰。由各区文明委依据参赛内容,制定考核评比的操作细则,并组织宣传、政法、纪检、计生、城管、民政等部门对社区评议的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等级,排出名次。对评选出的优秀驻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并进行总结表彰。

  (三)省市宣传推介。将评选结果通过省、市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集中宣传驻区单位“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的先进典型。

  五、活动步骤

  首届驻区单位“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区对驻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召集相关驻区单位会议,传达竞赛活动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街道、社区通过橱窗等宣传阵地,将竞赛评选活动的目的、要求、措施等与群众见面,在驻区单位中迅速形成共驻、共建、共管、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初至11月下旬)。各驻区单位根据参赛内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共建共创活动。街道、社区对驻区单位参与“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的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建立台账,督促检查。

  (三)评比总结阶段(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按照基层民主评议、区级组织考核的程序,确定评选对象,并及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集中推介阶段(12月下旬)。由市文明委组织省、市媒体对“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进行集中宣传,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介典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竞赛活动由各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竞赛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实行双向互动。各区、街道和社区要注意在创建中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对驻区单位的工作和生活尽可能提供帮助,在优化服务中开展竞赛活动,形成双向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发挥引导作用。竞赛活动要坚持示范带动、共建共享、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参与社区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社区创建支持大、贡献大的驻区单位,予以表彰和推介。同时,要将评选结果在有关宣传载体上进行公示,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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