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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轮休”还需制度跟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7:53  长沙晚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全民节能行动,采取措施节油节电。《通知》明确要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8月3日《长沙晚报》)

  “公车轮休”,除具有节油、环保和缓解拥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外,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减少损失浪费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据测算,若“公车轮休”得以顺利推行,仅党政机关的公车每年“轮休”下来便可节约财政资金400多亿元,再算上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公车,每年“轮休”所节约的公共资金数额将更为可观。

  但这个得民心、顺民意的“公车轮休”要求,要想顺利贯彻实施,恐怕还需具体而配套的制度跟进。因为,眼下惊人的公车浪费,肇因于公车使用者完全无视公共财源损耗日益加剧的“公地悲剧”,即公车消费属个人受益而全体买单。故而若没有配套制度跟进的话,“公车轮休”很难推动公车浪费走出“公地悲剧”的泥淖。换言之,“公车轮休”要得以顺利贯彻实施,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又卓有成效的节能约束制度和监督惩罚机制,以确保每位享受公车消费的官员都成为一个个现实的责任主体。

  就制度跟进层面而言,首先应细化预算执行制度,对公车经费从严控制。依照《通知》对“公车轮休”的要求,每辆公车应在原有经费基础上裁减20%(即每周减少一天的经费供给),且要细化预算,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防止公车挤占和吞噬其他经费。其次应健全公车使用制度,杜绝和减少公车私用现象。目前公车使用的大致情形是,公务三分之一、领导三分之一和司机三分之一,即三分之二属私用范畴,要杜绝此种情形继续蔓延,必须健全公车使用制度。再者就是严格公车配备制度,减少官员专车配备的数量和规模。在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公车的配备情形是,不光市县的副处级、乡镇的副科级以上领导都配备有专车,甚至股级干部也有了专车。如今油价大涨,私家车一族中出现的“拼车”现象,为何就不能移植到现有的党政官员身上呢?若现有专车配备的无序状态没有实质性改变,“公车轮休”的最终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

  推行“公车轮休”,意在减少财政浪费,节约能源。这是个好事,但也是个难事,期待各地能迅速在制度保障上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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