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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游行示威提前5日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8:0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3日讯 记者郭晓宇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将把世界公园等地作为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场所。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8月2日介绍了奥运期间游行示威的申请流程。他说,奥运期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应提前5日到主管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刘绍武强调,任何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是所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且应在举行日的前5日亲自向主管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是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还必须同时递交该单位或组织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主管公安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两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逾期不通知的,将视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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