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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8:1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李石伦 实习生罗维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7月27日下发,从7月底至11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按照《通知》要求,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

  《通知》要求专项行动既要全面深入,又要突出重点。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的同时,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危险点。

  《通知》要求专项行动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宣传工作。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并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各地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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