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香巴拉”与甘南失之交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8:29  兰州晨报

  2002年4月已被省内一企业成功申请为注册商标

  本报讯(记者张隆)从2000年开始,我省甘南州每年都要举办“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目前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八届。“香巴拉”已成为甘南的一大旅游品牌。7月28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做大做强甘南旅游,甘南旅游局于2007年12月29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欲注册“九色甘南香巴拉”和“香巴拉”两个旅游商标品牌。然而由于“香巴拉”早已名花有主,甘南旅游局无缘牵手“香巴拉”。“香巴拉”是藏语,意思是没有忧伤、纷争和污染的净土,是神仙居住的地方。据介绍,第九届“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将于今年8月初举行。有数据显示,2007年甘南州接待海内外游客达188.8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7亿元,“香巴拉”品牌功不可没。为了做强“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去年12月29日,甘南旅游局向国家提出申请注册“九色甘南香巴拉”和“香巴拉”两个旅游商标。

  据甘肃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阳介绍,甘肃皇台酒厂为了开发“香巴拉”或“香吧啦”系列酒类产品,2000年10月16日,该厂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在第39大类(旅游、旅行社类)和第41大类(娱乐、夜总会、服务、教育类)申请注册“香巴拉”商标,并于2002年4月7日注册成功。

  李阳告诉记者,“九色甘南香巴拉”和“香巴拉”是两个不同的旅游商标。甘南州旅游局向国家提出申请注册“九色甘南香巴拉”很有可能注册成功,因为目前尚无与“九色甘南香巴拉”近似的商标。但是“香巴拉”却很难注册成功,因为,目前甘肃皇台酒厂拥有“香巴拉”在旅游类别的商标注册权。甘南将无法注册到“香巴拉”旅游商标。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