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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案办案引不出这段民生佳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就案办案引不出这段民生佳话

  湖南望城检察院为49户村民要回环境污染补偿款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冯小波 何鸣) 近日,记者在湖南省望城县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一起因村民索要“灰尘费”不成,摔坏一家水泥公司价值3600元的花瓶而引起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在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又牵出了一桩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该院应村民们的请求,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前不久,望城县坪塘镇花扎街村的49户村民,按6.25万元/年的标准,拿到了首批灰尘、振动、噪声污染补偿款。

  2007年年底,望城县花扎街村村民周某与十余名村民一起到长沙坪塘水泥有限公司索要“灰尘费”。因未找到公司负责人,周某一气之下,打碎公司一楼大厅内价值3600元的花瓶。今年3月24日,周某被望城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周某与公司达成和解,公司要求对周某从轻处理。4月28日,望城县检察院依法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细心的办案干警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长沙坪塘水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到现场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水泥公司对周边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有灰尘污染、振动污染、噪声污染。经望城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生产水泥的污染已超过相关环境法标准的最高限值。检察官通过录音、摄像,掌握了该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4月25日,该村部分村民集体向望城县检察院提交一份报告,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此事。由于该村青壮年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都是妇幼老小,他们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向法院起诉。5月21日,望城县检察院以原告身份,就长沙坪塘水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一案向望城县法院提起了环境污染侵权公益诉讼。

  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长沙坪塘水泥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制定《振动、噪声整改方案》,并积极要求和解。面对公司认真整改的诚意,望城县检察院与其签订了协议书。被告承诺自协议生效起一年内整改到位,并且按望城县环境保护局制定的环境污染补偿标准增加10%对村民们予以补偿。

  6月12日,望城县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的和解协议,对此案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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