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没有租房就不能入学 海口一新生入学遇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9:20  南海网

  眼下,正值中小学生秋季入学报名时间,8月3日下午,市民张先生打进商旅报热线告诉记者,他带外甥孙去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时遇到了难题,因外甥孙无法出示房屋租赁及出租证明,学校不给予办理。

  市民不解

  没有租房就不能入学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外甥程作发考虑到将来孩子的教育问题,于2005年3月将孩子程范斌的户口从定安移入张先生的户下落户。外甥孙程范斌今年6岁半,眼下该上小学了,上午当他带着外甥孙来到所属辖区的海口市龙峰实验小学报名时,学校有关负责人却以没有房屋租赁及出租证明不给予办理入学手续。对此,张先生不解:外甥孙从生下来就在自己家居住,自己又没有收钱出租房子,又不是出租关系,有必要办理出租合同与出租证吗?

  学校答复

  情况特殊尚需讨论处理

  带着张先生的疑问,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了海口市龙峰实验小学副校长办公室。朱河副校长在看了张先生准备的材料后,告诉记者,程范斌的情况比较特殊,如果按照海口市政府下颁的《200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方案》规定,的确不能报名。朱副校长说,程范斌的户口虽然在海口,但作为程范斌的第一监护人,其父母的户口却在定安。因此,程范斌报名时就得持父母户口本,以及落款时间为2007年8月1日前的由市房产局认可、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报名登记,可张先生带来的材料里没有房屋租赁合同,而且补办也错过了时间。

  为解决程范斌入学报名问题,朱副校长登记了程范斌的情况,并告诉张先生,将进行行政会议讨论,如果学校内部解决不了,则上报到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

  由海口市政府下颁的《200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方案》规定: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具有本市户籍的,持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和子女(被监护人)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属范围的中、小学报名登记。无常住户籍的,还须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到所属范围的学校报名登记。作者: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