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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财元
晚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近日对位于宛平南路上的一家经贸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其一长期闲置的建筑用地中,用粉煤灰掺杂海螺水泥,重新灌装成标注“磊达”字样、厂名为江苏省磊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品水泥,涉嫌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同时,该企业还涉嫌经销无生产许可证的“国山”水泥。
执法人员依法对40余吨涉嫌无证水泥、4.5吨涉嫌假冒水泥采取封存和对1台水泥灌包机采取封存和扣押措施。目前,此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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