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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拼车族”支五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13:0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石岩)自7月20日起,北京施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以来,各车友论坛网站,征友拼车的帖子不计其数。“拼车”成为许多市民解决出行的方式。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的法官针对“拼车”可能引发的纠纷和相关法律问题,向拼车族发出风险提示及相关建议。

  法官指出,拼车出行对于司机和搭乘人而言,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交通事故的伤害以及受到伤害后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对于搭乘人的人身损害,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过错,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也无论是否签订了免责条款,司机均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搭乘人明知司机存在醉酒、无驾驶执照等非法行驶行为,仍执意搭乘的,搭乘人则将面临着自行承担相应损害后果的风险。而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财产损失,只要搭乘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即可不必担责。

  法官向“拼车族”们提出了五点建议:

  1、谨慎选择“拼友”。搭乘人应通过驾驶人身体情况、实际驾龄、以往交通违法处理记录等情况,综合判断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和有无开快车、酗酒等不良驾驶习惯。

  2、仔细检查车况。拼车族在选完“人”之后,再从安全角度选一选“车”。可以通过了解车辆年检验车或定期保养的情况、目测检查等多种方式得出结论。

  3、详细了解车辆保险情况。拼车族应查看机动车保险单据,由于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其赔付范围不包括车上人员,因此机动车是否投保交强险以外的商业保险、投保商业险的险别和保险期是搭乘人须特别关注的。

  4、签订书面协议。“拼车族”在“拼车”前尽量充分地考虑可能发生的细节问题并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如一方临时需要加班或者车辆出现故障时,“拼车”协议如何履行,驾乘双方有无特殊生活习惯(如吸烟)等等。

  5、遵守交规谨慎驾驶。司机对于乘车人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就赋予了司机谨慎驾驶、保证乘车人安全的注意义务,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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