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的一项重要法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目前正在起草中。这是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日前在出席“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国际研讨会时透露的信息。
庄心一指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的重要目标,更是一项长期任务。经过不断实践,我国已基本形成由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保护、投资者自我保护、市场自律保护与社会监督保护相结合的多层次投资者保护体系。庄心一指出,已经确立的制度要坚决落实,有的制度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目前,作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的一项重要法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正在起草之中。
据介绍,自2005年投资者保护基金成立以来,保护基金公司已经向证券投资者偿付了214亿元,保护了700余万经纪业务客户和6万多名个人债权人的权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持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信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许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