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未召开业主大会物管费一夜暴涨40%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2: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此举引起多数业主强烈不满

  ●物管公司称涨价已获得业委会同意 但律师表示此举不合法

  东莞东城怡丰物业管理公司7月31日贴出告示,称8月份起物业管理费由1元/平方米调到1.4元/平方米,涨幅高达40%。此举引起业主强烈不满,数百业主联合起来表示将停交管理费。

  物管公司称涨价已获得业委会同意,并且发放调查问卷有超过50%的业主同意涨价。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龙表示,如此大幅度调高物管费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如果业主对此举不满,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如有50%以上业主同意,可以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文/记者谢华兴

  业主:

  多数不知物管费上涨

  7月31日早上,怡丰都市各电梯口都贴了一份涨价通知。通知称,8月1日起,物业管理费将由1元/平方米提高到1.4元/平方米,一夜之间暴涨40%。

  业主霞姐(化名)住在怡丰都市怡合阁,看到通知很震惊,“我完全不知道要涨价。”霞姐说,“明天涨价,今天贴通知,完全不给我们商量余地。”记者询问其他各楼的十几位业主,他们均表示事先不知道涨价。

  8月2日晚上开始,霞姐组织起8位业主,分成4队,分别到各家各户敲门散发传单,要求业主联合起来,拒交物管费,抵制物管公司的涨价。

  在霞姐打印出来的传单上写着各种疑问,“物管调查过,有50%以上的业主同意涨到1.4元/平方米,你同意了吗?”8月2日和3日两个晚上,霞姐和另外7名业主共走访了500余户人家,而怡丰都市小区总共有1355户。

  “我今天又印了500张传单,今晚我还会去发。”霞姐昨日说,她所走访的100多户人家中,极少有人同意如此高的涨幅,“大家都认为涨到1.2元/平方米比较合理。”

  物业管理公司出示了他们的资质证书,怡丰物业管理公司属于三级资质,可以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最高为1.4元/平方米。

  业委会:

  同意涨价为提高物管水平

  霞姐说,这两天来几十位业主一直在和物管公司进行协商,而物管公司只是说业委会已经同意涨价,而且有调查问卷结果。“业委会的5个人他们至今没有出面,都是我们几个业主在和物管公司协商。”霞姐说。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怡丰都市业委会主任陈光明,他表示,物管公司去年底就要求调高物管费,就是因为幅度有分歧而没有谈成。

  “今年来物价上涨、物业公司经营也很困难,他们给我们看财务报表,今年上半年亏损是50万元。”陈光明说,作为业委会主任,他每次向物业公司提要求时,公司都会回答他资金不足。

  陈光明表示,业委会同意涨价的初衷就是希望能够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但我也不同意这么大的涨幅,而公司却坚持。”他说。最终业委会作出让步。

  物管公司:

  承认没有召开业主大会

  “我们去年底做了一个调查,有63.12%的业主同意涨价。”怡丰物管公司副经理郑先生说。

  记者看到物管公司做的《业主意见征询表》上第四项写着:“您认可本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选项则是“2.2元/平方米、1.8元/平方米和1.5元/平方米。”

  “你们调查的选项最低的都是1.5元/平方米,而你们三级资质最高只能收1.4元/平方米,你这不是忽悠我们吗?”业主康小姐很激动。

  陈光明说,因怀疑物管公司调查的真实性,业委会也进行了一项调查,但物管公司并不承认业委会的调查。

  郑先生也承认,涨价之前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而只是获得业委会的签名同意。“业主对于涨价有看法我们可以协商,但此次涨价已经定下来了。”郑某说。

  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可以更换物管公司

  赋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龙,表示,物管费进行如此大幅度的调整,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获得50%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施。“物业公司这样做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涨价之后,业主如对于价格有异议,可以申请召开业主大会,“如果超过50%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有权更换物管公司。”

  律师说法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