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买到次品由旅行社先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2: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林洪浩、张顺美)上车被卖猪仔?旅游中被迫改变行程?出外旅游图的是开心和享受,然而,不少市民在旅游的过程中往往遇到不如意的对待,每年旅游局都会接到市民对旅行社各种各样的投诉。昨日,广州市旅游局局长朱力做客市政府纠风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时表示,旅游局对旅行社行使规范和管理的职能,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如果旅行社违反了规定、超范围经营或者是违规经营,旅游局将按条例处罚。同时,定期评选的诚信旅行社称号不可能天长地久,就算是知名品牌旅行社,不达标的也要督促其整改。

  现场有网友问在旅游点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办?朱力回答说,最新的《广州市旅游条例》已在7月29日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其中提到,旅行社带游客购物时,如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游客报名的旅行社要先行给予赔付,不管任何理由都要先赔付。

  不少观众是带着一肚子问题来现场的。一名男士反映,他参加的海南之旅遭受连环欺诈。他们到广东穗通旅行社报名海南5天游,是散客团,到了海南后,才知道是临时拼团。到酒店之后,地陪让他们看人妖表演,自费150元,后来又到了信隆的邮电宾馆,他们查官方网站发现是二星级宾馆,合同上写的是三星级宾馆。第二天,海南有台风,哪里都去不了。之前几天已去了3个购物点,到玩的地方只是看一下海,像赶集一样。到了第四天,又带他们去购物,本来想到天涯海角去看一下,导游不肯,说费用自理。到了最后一个景点,也是购物。离开海南前,地陪让他们填一个意见反馈表,他查了一下,上面的旅行社电话是空号。回到广州,他投诉了报名旅行社,对方答应给赔偿金进行调解,但前提是不能再继续投诉。

  朱力说,旅行社拼团必须事先征求游客的意见,如果未征求游客的同意,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作为旅游局来说,目前正进行制定旅游合同范本的工作。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