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4日讯 2008年山东省金融志愿者将于8月11日分赴全省部分城市的县(市、区),开始为期一年的开发性金融服务工作。
此次活动是团省委、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参照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要求,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深入县域,服务基层,为积极促进我省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志愿服务工作项目。20名志愿者是从全省报名者中优中选优确定的。他们在经过数天的系统培训后,将分赴各地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在服务期中,每月将享有生活补助及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等。志愿者享受我省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鼓励政策。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