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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矿井关闭治理监管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4:1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4日讯(记者 王端鹏 通讯员崔源)今天从市编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井关闭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中了解到,我市国土、发改委、安监、经委、环保5部门将明确职责分工,联合设立矿井关闭治理监管网,做好矿井关闭与废弃矿井治理工作。

  根据通知,各类矿山企业是矿井关闭责任主体,应对按规定予以关闭的矿山关闭到位,并对关闭后可能引起的危害采取预防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本地矿井关闭的监管责任主体,应加强对矿井关闭的监管,将本区域未彻底关闭的废弃矿井关闭到位,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安监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经委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市环保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矿井提出关闭意见,并负责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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