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
日前,我市公布的《济南市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民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免费开放时间、票价等成了市民极为关心的话题(本报7月28日A5《公园免费开放时间应延长》)。
公园管理办法向市民征求意见,可见政府诚意。市民反响很大,足见公园在公众生活中的重要性。
公园,作为城市为公众提供休闲健身娱乐的公共场地,在日渐拥挤、繁忙的今天,其在市民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公园,对市民的晨、晚练活动免费开放,这显示了城市的不断进步。
针对市民提出的延长免费开放时间、节庆活动不得提高票价等意见,可能会令人觉得这将增加公园的负担,使其利益受损。
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
延长免费开放时间、节庆活动不得提高票价等毫无疑问会使公园利益受损,由此可能会导致公园不“爽”;但不延长时间,随便提高票价肯定会让市民不“爽”。
以大明湖公园为例,晨练时间为早晨6点之前,为了赶在这个点进园,路远的市民就必须5点、甚至4点多钟就得披星戴月地爬起来,才不至于吃闭门羹。真是够辛苦的!
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是为公众提供的社会产品,理应为公众服务。在公园和公众的利益面前,毫无疑问,应以公众利益为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