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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岂能歧视乙肝孕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7: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红头文件”岂能歧视乙肝孕妇

  漫画 李华

  8月4日《东方早报》报道,指定一家传染病医院作为乙肝孕妇“定点收治医院”,其他医院均不得收治乙肝及其携带病毒的孕妇,不得为其接生。日前,太原市卫生局的一纸“红头文件”引起轩然大波,法律界人士指出,该做法剥夺了乙肝孕妇在普通医疗机构生产的权利。

  □巢江淮

  许多人都不会忘记2004年“乙肝歧视”引发的全国首例诉讼案。该案于2004年4月2日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乙肝患者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照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应予撤销,但鉴于招考工作已结束,故该行政行为不具可撤销内容。

  张先著的胜诉虽然没有改变既定事实,但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不容低估。此案判决之后,反对“乙肝歧视”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指标将被罚款1000元。

  人们本来以为,从此“乙肝歧视”将成为一个历史性名词,没想到,现在太原却出现了另一种形式的“乙肝歧视”。有医学专家认为,乙肝孕妇“定点收治”完全没有医学上的根据,但太原市卫生局有关人士称,“如果她们认为这是歧视,那就是歧视,我们也没办法。”显然,对乙肝孕妇“定点收治”,其实是以关心、保护之名大搞歧视。

  现在民众维权意识增强了,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歧视一旦成为“惯例”,再去消除难度会很大,那么,我们为何不能将消除歧视的防线前移,将形形色色的歧视消除在萌芽状态呢?


巢江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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