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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年底前必须“公私分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7:24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张可丹

  本报讯 今年年底前,全省144所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均将明确办学性质,年底前不能明确者,只能按照公办学校标准收费。截至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整顿面达到51.4%,郑州的13所分校已全部明确姓“公”姓“私”。

  144所学校已“清理”一半

  从1999年开始,我省进行“公办民助”、“国有民办”、“名校办民校”等形式的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先后共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144所。

  这项改革试验在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的不断增强,“公办民助”、“名校办民校”等办学模式已不适应我省的发展。省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下发相关意见,要求全省各省辖市在2008年基本完成规范改制学校工作。

  据7月份月报显示,我省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有144所,已经退回公办的44所,转为民办的8所,停办的22所,清理整顿面达到51.4%。

  据介绍,到年底前,所有改制学校要全部明确学校办学性质,凡不能明确办学性质的学校如果招生只能按照公办学校标准收费,绝不允许违规收费。

  省会13所分校性质已明

  据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刘鹏利介绍,郑州市市直依托名校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分校)13所,目前正在分类进行清理规范。

  所依托校有扩大规模的能力及需要的,改为公办回归所依托校,如,五十七中分校、二中分校、回中分校、十九中分校等。

  对于所依托校不具备扩大规模的能力,并且目前已具备民办学校运行条件的,如三中分校、七中分校、八中分校、五十一中分校,转为纯民办学校。

  所依托校不具备扩大规模能力,并且不具备民办学校运行条件的和完中性质的改制学校(分校)均停止招生,包括一中分校、四中分校、外语学校分校停止初中招生,外语中学分校停止招生;十六中分校自然停办。

  据悉,对原来按改制政策招收的学生,可执行原收费政策直至毕业。学生如果选择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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