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萍乡讯 记者刘启红报道:萍乡市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规范发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加强全市农村药品安全防护网建设,实现了“以县(区)为枢纽,以乡(镇)为阵地,以村组为哨所”的监管网络全覆盖,真正让农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药品。目前,该市已有两个县区24个乡镇实现了新农村定点药房全覆盖,建立“规范药房”236家。
萍乡市将农村药品安全防护网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把配合与支持农村药品网络建设、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职责明确的工作局面。在各乡(镇),均设立药品安全协管站,并要求药监执法人员与乡(镇)的协管员、信息员定期联系,有效组织开展工作。
针对当地农村药品供应主渠道多、主体不明晰的状况,该市重点扶持3至5家药品质量体系完善、信誉良好、品种齐全,并能在4小时之内及时配送到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参与全市农村药品供应,使其占乡(镇)以下医疗机构80%以上的药品供应份额,从而规范了药品供应主渠道。同时,该市完善了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农村零售药店“三位一体”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鼓励企业在边远乡(镇)、村设置药品零售网点或便民药柜,逐步消除药品供应盲点。在此基础上,该市还加大了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和过期失效药品的清查力度,开展农村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建立健全涉药单位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信用分类评价与管理制度、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等,提高药品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