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晓静/报道
本报讯“通过继续解放思想来推动吉林振兴,克服制约发展的观念和体制障碍,进一步加快建设事业发展。”省建设厅厅长柳青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日前,省建设厅制定的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的34项政策措施出台。
出台低收入人群
住房保障制度
省建设厅制定和实施《吉林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吉林省城镇廉租住房申请、核准及轮候管理试行办法》等管理规定,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租赁住房补贴制度,确保补贴公平公正及时发放。
同时,将我省林业棚户区改造纳入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解决林业棚户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全面实施
建筑节能标准
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实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到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全面实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稳步推进热计量及分户调控系统应用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
重大项目选址
提前介入
加快建设项目速度,对重大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准工作,采取提前介入。规范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条件,缩短审批时限。
行政审批权限
进一步下放
将国家和省投资的大型、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的审查等6项审批权下放给市(州)、县(市)。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审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批及勘察设计地方标准的审批等8项审批权下放给行业组织。此外,还下放了多项行政审批权。
鼓励我省建筑业
做大做强
鼓励支持企业合并重组,对于合并重组后的企业在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方面给予扶持,发展培育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大型建筑业骨干队伍。
所有审批事项
办结时限缩短50%
清理“搭车”审批和收费等非法定前置条件。在现行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所有审批事项办结时限缩短50%。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重大投资项目规划选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资质审批,实行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实行首办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网上申报方式,建立审批事项“八公开”和审批结果公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