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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确定24项公共突发事件指标 高于国家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8:14  南海网

  南海网8月4日消息: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必须直面的一道考题。今天下午,五届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海南省“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0年初步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使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罗保铭强调,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是“十一五”期间基本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同时,对重大安全生产、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必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由“前言”、“应急体系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政策保障措施”五部分组成。明确了我省“十一五”期间需重点防范的突发公共事件为: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和有害生物疫情、生命线事故(水、电、气、油、通信、交通等)、社会安全事件、生产与危险品事故、信息安全事件、火灾事故。

  《规划》主要围绕应急体系总体建设目标,按照应急体系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队伍与教育培训体系、应急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恢复重建能力。根据《规划》,应急体系重点建设项目分为技术支撑、保障、演练培训与救援处置等三类,主要包括应急指挥、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通信保障、救援救治等系统和项目。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罗保铭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要坚持“纵到底、多层次,横到边、全覆盖”的要求,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省情、实事求是,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重点解决应对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逐步建立体制健全、机制高效、法制完善、应急设施完备、物资保障能力强的应急体系,提高全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罗保铭说,要进一步做好规划的细化工作,对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市等重化工产业密集地区以及各市县的重点区域,要有更加具体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各市县也应当充分利用省财政转移支付款项,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相关配套项目。

  罗保铭指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中,加强各类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是重中之重。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要加快专业技术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关键时刻发挥他们的业务骨干作用和指导作用。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副省长姜斯宪、林方略、陈成、符跃兰、李国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省政府秘书长徐庄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今天召开的五届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原则通过《海南省“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4大类24项公共突发事件指标。[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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