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跃武 通讯员张慧杰) 日前,《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经山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近三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在328个重点行业、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1399次,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性检察建议946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8件。2007年12月,山西省检察院向该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建议,并提交了条例草案。随后,山西省人大内司委、法制委和省检察院、监察厅、审计厅在全省进行了多次立法调研,召集有关专家进行了六次论证,并向全国人大内司委、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国家预防腐败局征求意见,先后修改18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