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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托”之患猛于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9:37  常州日报

  近日,在市各大医院挂号处、门诊室附近,整天转悠着几张让医务人员熟悉的老面孔:他们手里拿着病历,挤在人群中,初看起来好像是要挂号看病,然而再仔细观察,这些人却又不急于求诊,而是两眼在人群中贼溜溜地乱扫,只要一看到老年患者或者貌似农村来的患者,就立即上前套近乎。

  这些人俗称“医托”,也叫“媒子”,是经常出没于大型医院及其周边地区的医疗骗子,他们假冒病人或家属,用所谓的“现身说法”,把患者哄骗到医疗技术差、收费昂贵甚至是无证的行医点就诊,从中获得高额“好处费”,不但给患者造成金钱的损失、身体的伤害,也干扰了正规医院的医疗秩序,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镜头一:老汉的哭诉

  “我连自己的送终钱都给了那帮害人精,他们害得我好惨啊!”60岁的溧阳农民张大爷拄着拐杖来到报社,向记者诉说了他被“医托”欺骗的遭遇。讲到伤心处,老人老泪纵横。

  张大爷三年前被查出患有糖尿病,患病之初,他到市里正规医院治疗,医生告诉他,这种病只能长期服药,目前尚不能彻底根治。对此,张大爷十分不解:“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咋可能治不好呢?”一天,张大爷看完病后,医院门口的一个中年男子拉住他说:“您老的病能根除,大医院的医生骗您呢,要不他们就没病人了,我给您介绍一家医院吧。”张大爷轻信了他的话,在他介绍的某私立医院治疗了一年多,花去了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3万元钱。可上个月张大爷的病情突然恶化,先是眼睛看不清东西,血糖急剧升高,接着被查出肾功能衰竭、右下肢坏疽,此时他才明白自己被“医托”和“庸医”联手骗了一年多。

  近日,老人被家人送到市一院,但他并非来看病,只是向医生问明,自己到底还能活几天?看到老人凄惨的模样,医生告诉他:如果现在马上截肢,再接受精心的治疗,生活还有希望。身无分文的张大爷哭着对记者说:“我不治了,我对不起我老伴,我得给她留饭钱呐。”

  镜头二:猖狂的“医托”

  “我不犯法,我怕谁!”——7月22日上午,记者在市中医院门口见到了刚被保安“逮”住的两名中年妇女,她们因形迹可疑被保安带到保卫科询问。开始她们一口咬定自己是病人,还拿出许多病历卡、化验单、收费单等凭证,但保安仔细查看,发现每张病历卡的名字都不相同,且两人的口袋里还装着某某医院和门诊部的一沓名片。

  身份被识破,两名女子却丝毫不紧张,她们一口咬定自己没犯法,“送我们到派出所好了,他们还是得放人。”面对记者,一名妇女有些心虚,她表示愿意和记者谈谈。

  在一间小房间里,这位妇女告诉记者,一些民营医院和私营门诊部为了揽生意,大都会雇十多个“医托”,这些“医托”男女都有,年龄大多是三四十岁、穿着洋相,看起来很像城里人。“医托”每天都轮流到各正规医院“工作”,主要对象是那些外地来常打工者和中老年病人。

  “他们都比较相信中医,认为中药便宜且副作用小,一听那些‘老中医’收费比大医院低,就自愿跟着去了。”这位妇女说,其实那些地方的治疗费比大医院稍微低一些,但药费贵得惊人,一般是普通医院药价的十多倍,而且还不断让病人复诊、配药。“我们拉人过去,每个医院、门诊部给的回扣不同,最高的会给药费的50%作回扣。”

  镜头三:“医托”众生相

  市中医院消化科的费主任一次听他的老病人说:“外面有个女的说你不会看病,他认识真正的专家,有些病人就跟他走了。”他立即脱掉工作服走到门口,刚好听到一妇女在对患者说:“你是不是找这里的XX医生看病?他技术不好,我在他那里看了好久都没有看好。”他扭住这个妇女,发现根本不认识她。

  中医院门诊办主任舒莹说:“‘医托’光看外表根本辨认不出,他们和别人一样拿着病历坐在椅子上,看到老年人或者外地人就会主动出击。首先,他们与人套近乎,热情地询问病情,献殷勤,甚至自己掏腰包打的送患者去他介绍的医院,骗取病人的信任;其次,向病人诉说假经历,谎称自己或亲人得了同样的病,在这家医院看了很久都不见好,在XX医院花很少钱看好了;第三,抓住病人看病心切的心理,向病人说‘XX专家出国了’、‘专家号满了’等,再说‘某医生的老师是我们医院的’,等患者到了他(她)介绍的医院,‘医生’就会无中生有、夸大毛病,开大处方、高价药,且要病人反复前去就诊,多花冤枉钱。如果病人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期,后果是严重的。”

  记者在中医院门诊大厅看到医院张贴的“谨防医托”告示,但舒莹说,“医托”们总是偷偷地将告示用油漆涂掉,对于这种明目张胆挑衅医院的行为,医院也无可奈何。

  执法部门的尴尬

  市民陆女士在市一院看病时,正好碰到曾经骗过她的“医托”,在医院保安的帮助下,这个“医托”被带到了保卫科。但最后警方认定证据不足,“医托”在做了笔录后被放行。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的空白,执法部门对于“医托”的打击一直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同时,由于事主大多是外地人,取证相对困难。1998年12月,卫生部、公安部曾联合颁布法规,认定“医托”属违法行为,但根据规定,对查获的充当“医托”行骗的违法人员,仅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医托”向病人行骗时被逮个正着,却往往因指证证据不足等原因,公安机关不得不放人;偶尔有“医托”受到处理,之后还会重操旧业,处理对他们起不到威慑的作用。

  “医托”背后是一些民营医院和私营门诊部,与“医托”勾结一起诈骗患者的医生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本没有行医资格证的游医,二是没有名气的普通大夫。对于非法行医的游医,处罚起来有法可依,但对有处方权的医生则难以依法处罚,因为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医托”与医生合谋行骗量刑的法律。

  谁来割除“毒瘤”

  “医托”的存在,不但给患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金钱上的损失,还干扰了正规医院的诊疗秩序、诋毁了医生的名誉。“医托”是患者“病魔之外的毒瘤”,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医托”的行为增加了治疗成本,贻误了治疗最佳时机。卫生局工作人员提醒去大医院就诊的患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并建议被骗的患者保留证据、举报医院,不能给这些赚取昧心钱的医院、门诊部可乘之机,继续坑害其他患者。

  记者 童华岗 通讯员 徐瑞玉 刘琰 实习生 张嘉钰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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