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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标错价格惹出事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9:58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本报记者) 昨日,省城孔女士向本报投诉称,7月30日,她在好又多超市铜陵北路店买了几十件果粒橙,付款时却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住,不准她购买,原因是有关工作人员把价格标错了。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才离开超市,到现在超市也没有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

  据孔女士介绍,好又多超市对外散发宣传单,果粒橙打特价,一瓶现价只需要2.21元。于是,7月30日上午,她来到该超市为单位采购了几十件果粒橙。结果在交钱时遭到工作人员阻拦。“宣传单的标价是每瓶2.12元,超市里的标价是每瓶2.21元,又没有说限量,凭什么不准我买?”孔女士说。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到下午5点孔女士离开时,结果发现放在超市门口的电瓶车也不见了。孔女士认为,因超市的错误耽误了她的时间,给她造成了损失,超市就应该负责。

  对此,好又多超市一位姓朱的负责人称,这件事上他们确实有过错,因为是他们把果粒橙的价格搞错了。他们的进价是2.5元,孔女士当时买了70件,他们是按2.5元一瓶打的单子,然后又把差价补给了孔女士,孔女士实际还是以2.21元一瓶买的。另外,他们还给了孔女士100元损失补偿。但是孔女士却以各种理由让他们赔偿5000元,他们没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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