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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才有“定价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10:10  每日新报

  韩晓波

  据《东方早报》报道,8月2日,上海有2000余名购房者,组成“购房团”集体看房、集体砍价,结果最多的一处楼盘砍下了10%。不仅如此,更大规模的购房团还在后边,这次的2000人其实本是5000人,只是由于人数限制未能成行,将来肯定还要来的。此例一开,相信应者云集。

  笔者认为,这是中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种重要指征。

  市场经济的本质和生命,也是它最可贵的一点,就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自由交换。这里没有强迫,只有博弈,愿打愿挨,悉听尊便。久而久之,一套公平的市场体制就逐步建立、成熟起来了。各种丰富多彩、健康的经济现象,就逐步发育起来了。这实际上也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发达之路。

  财富这东西,并不遵从“能量守恒”、“物质不灭”之类的定律,它是可以增值的,关键看市场如何运作。买方砍下了价钱,得了实惠自不必说;而卖方销量成倍增大,利润亦可增多,符合薄利多销的生意经。这就有点双赢的味道了。事实上也是如此——报道中说,卖房者也并没有敌视这个购房团,相反,还是笑脸相迎,且有水果茶点招待。

  自由交易当中往往买方是弱势群体。这实际上表述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富有讽刺意味的是:信息不对称理论(Asymmetric Information)由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提出后,2001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信息不充分的一方,可以通过集体行为,团结起来,互相弥补劣势,使自己的发言权强大一些,直至达到可以与卖方讨价还价的程度。购房团的集体行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从老百姓购房这件事,让我们联想到不久前央视有关节目中专门讨论过的国际市场“定价权”问题。中国现在在很多大宗商品的国际交易中,都是最大的卖主或买主,比如我们是铁矿石的最大买主,又是纺织品的最大卖主等等。但是,我们却没有这些商品的定价权。人家可以把我们要买的东西价格抬得较高,把我们要卖的东西价格压得较低,从我们身上赚走很多钱,这是历史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为什么会这样?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的企业集中度过低,一盘散沙,各谈各的价,很难不在价格上受制于人。只有团结起来,统一口径,形成价格联盟,才有可能获得定价权。

  这实际上和上海购房团的集体砍价行动是一样的道理。

  从小见大,我们应该牢牢记住:团结才有定价权,团结才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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