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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收好处费将严肃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11:05  新安晚报

  本报讯 3年前,为让孩子读上本科,六安少数家长给中间人3万元至5万元的“活动经费”;3年后,孩子们拿着民办学校专科毕业证回家(详见本报8月1日报道)。事情发生后,六安市政府非常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协调处理。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部门。

  六安市信访局:

  已形成六点处理意见

  昨天,六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郭建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情发生后,六安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妥善处理,他正在整理相关材料,准备就此事再次向六安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郭建保局长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六安市政府要求市信访局对此事进行协调处理。为此,他约集了双方当事人开了一个协调会,会后形成了6点处理意见:

  一、这个事情是非行政行为,是六安市行政干部学校校长杨绪洲和副校长李敏的个人行为,当时招生都是“人托人”的,跟市人事局无关;

  二、责成杨绪洲和李敏将相关账目算清楚,并将账目进行通报;

  三、责成霍山县人事局的姚某某做出检讨,并写汇报材料;

  四、将所收的所谓“赞助费”“扩招费”全部退还给家长;

  五、如有人在其中收取好处费,将责成市人事局进行严肃处理;

  六、如果家长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起诉,信访局可帮助提供法律援助。

  省教育厅:

  招生诈骗有三大特征

  “这篇报道刊出当天,我就看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研究处处长邬平川告诉记者,六安市行政干校能在几年前把一些成绩不好的考生“弄”进本科院校就读,说明当时省外一些院校在招生时确实存在一些漏洞,“但这绝不是普遍现象,在我省等招生比较严格的地方,也不会出现类似情况。”邬平川分析说,一些违规招生获得的本科学历往往是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的,“有些家长碍于情面,可能就没有再追究。”

  邬平川向记者介绍了“虚假招生”的三个特征:

  一、中间人或者某组织以赞助费、活动费等名义向家长要钱,而教育部是明令禁止有偿招生的;

  二、虚假招生诈骗者往往会抛出一些有诱惑力的“诱饵”,或称可让低分考生上本科院校,或大学毕业包分配,使得一些望子成龙的家长冒险“赌博”;

  三、普通高校招生对成绩要求非常严格,在安徽境内的招生,必须经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格审查,而中间人则称可以通过相关途径使低分考生顺利入学。

  邬平川还透露,从去年开始,教育部就规定,新生入学时的学籍全部采用电子注册,没有省级以上考试部门的确认,通过其他途径入学的考生获得不了正常的学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堵住了招生诈骗”。

  省教育厅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处处长查海波认为,六安市行政干校的招生行为已经超出了教育招生法规的约束范畴,“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当事人觉得应该追回自己的损失,我建议他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刘中礼 方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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