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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租车型将邀市民选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11:05  新安晚报

  本报讯 《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发布,将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订新一轮出租车经营权转换实施方案和新增运力投放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将就新增出租车运力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新增出租车车型的确定也将充分遵循市民的意愿。

  按照规定,《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经营权的出租车,将在明晰产权、规范权属关系的基础上,确定经营者。合肥市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工作领导小组称,“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经营权的出租汽车”是指现营运的6483台出租车,将采取平稳过渡的办法,经营权确定给申请之日在营运出租车的车辆实际出资人。

  出租车新政实施后如何投放新增运力,眼下是市民普遍关注的焦点。合肥市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工作领导小组表示,新增运力投放要在适应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和适当发展的原则,分步、分阶段、适量、适时投放,保持出租车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本次新投放的出租车,将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实行企业化经营。相关部门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于首批新增出租车的具体数量、何时投放,将广泛听取并充分尊重各界意见之后最终确定,比如将确定几种出租车备选车型让市民选定。

  下一步,合肥市政府将针对《办法》出台管理细则和实施方案。其中,近期将重点出台两个配套文件:《合肥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实施方案》、《合肥市出租汽车新增运力投放实施意见》。目前,这两个配套文件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前推进。

  (张梵晞 本报记者 胡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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