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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11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11:18  国际在线

  广州市政府日前决定,今年8月至12月,从市财政拨出专门资金403.6万元,继续对城乡13.8万低保、五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和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发放每人每月25元的临时性物价补贴。这是广州自去年5月份以来连续第11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加上此前已发放的10次补贴,广州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的临时性物价补贴累计达5998万多元。

  年初以来,广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直在高位运行,给全市城乡13.8万低保、五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政府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针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支出结构中食品消费比重较大的实际,为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浮动而受到影响,广州采取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也同时提高了基本医疗救助和分类救助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加大慈善超市救助力度、全额资助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多种措施,积极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这次临时性物价补贴发放期为5个月,是今年最长的。”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为了落实该项政策,市、区两级财政需拨款1724.5万元,加上此前已发放的10次(副食品补贴7次,液化石化气补贴3次),广州市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累计达5998万多元。(周志坤 穗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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