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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延至8月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13:51  新闻晚报

  □记者 贺天宝

  晚报讯 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登记期延长后将于8月31日截止。市医保局今天提醒参保市民,8月31日以后,除新生儿、新报入本市户籍等人员外,其他人员的参保申请将不再受理。

  为确保更多市民能够及时参保,得到基本医疗保障,市医保局将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当年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截止期从原定3月20日延长到8月31日。市医保局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8月31日前尽快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有关登记参保的问题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进行详细咨询。

  据介绍,到7月底,全市登记参保人数已达188万人,共有100余万参保人员在全市600家定点医院就医。根据《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将于今年10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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