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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携危险品乘公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15:4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潘高峰)为维护奥运会期间上海的安全,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公告,重申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各种公交工具,并请市民主动配合接受安检。

  公告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交车、单位班车、商场免费巴士、长途客运车、旅游专线车、地铁、轻轨、磁浮列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禁带范围包括汽油、柴油、煤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双氧水、液化气体、溶剂油、雷管、炸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市民应主动配合接受安检,发现他人携带的,应积极劝阻或举报。违反规定的,将被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报道见A11版·公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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