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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最近,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我省赴四川灾区参加抗震救灾的8个先进集体和6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我省赴四川灾区医疗卫生防疫队、省工程救援队、省电力抢险救援队、省通信抢险队、省震灾调查评估观测队、省环境监测队、省公安特警队、省青年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被授予“抗震救灾集体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参加抗震救灾救援队全体人员为“抗震救灾个人贡献奖”荣誉称号,张海明等61名同志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作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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