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王创辉、卢健如)一学生在威远炮台观光时,调皮去海边玩,却不幸摔伤;于是家长将组织活动的学校和炮台一起告上法庭。近日,东莞中院二审判决炮台无须担责。
去年年中,大莹学校的学生王玉杰在学校的组织下到鸦片战争博物馆下属的威远炮台旧址参观。参观期间,王玉杰为到海边游玩,从露天炮位临近海滩的一侧往下跳,摔致重伤。事后,王玉杰将大莹学校和鸦片战争博物馆告上法院,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年底,一审法院判决由王玉杰、大莹学校、鸦片战争博物馆分别承担70%、10%、20%的责任。对此,鸦片战争博物馆不服,上诉请求确认其无需对王玉杰承担赔偿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经过详细调查,查明鸦片战争博物馆在露天炮台靠海周边已经设有高一米左右的墙垛,已在合理范围内设计了防护设施,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认为王玉杰的故意行为超出了鸦片战争博物馆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判决鸦片战争博物馆胜诉,无需对王玉杰承担赔偿责任,改判由自身有过错的王玉杰和未采取防范措施的大莹学校按过错大小比例承担责任,以此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