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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口头警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2: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珠三角东岸新闻

  深圳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昨日,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宣布,从本月8日开始该市将对部分情节轻微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口头警告教育,同时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乱行驶,机动车乱鸣喇叭、乱变线“三乱”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从今年8月8日开始,该市将在特区内对部分情节轻微、未能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经执勤民警指出后,违法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可以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口头警告教育后放行,不罚款、不计分。

  即将实行的适用口头警告教育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深圳市以外的驾驶员驾驶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通行标志;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标线,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等。

  这些交通行为只要是当事人行为属于情节轻微、未能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经执勤民警指出后,违法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可以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口头警告教育后放行,不罚款、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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