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8月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省把健康教育能力建设纳入了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核目标,明确提出到2010年,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11个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人均健康教育经费投入不得低于0.1元。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到2008年底,南昌、九江、景德镇、上饶、新余5市要有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业务用房和工作设备,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当地人均0.1元,专业人员配置不少于5人;同时,全省要有30%的县(市、区)建立相对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当地人均0.1元。(徐雅金 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