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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前,这张表别忘了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3:57  钱江晚报

  学生在申请各类奖助学金或贷款时,必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即《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开学以前,学生需如实填写此表,请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同时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此表就夹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一册中,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手中。

  国家奖助学金、贷学金

  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学校按月将钱发放到学生手中。

  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学生本人支付。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申请。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每年11月30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申请。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贫困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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