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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警惕3种诈骗伎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4:51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 晖 实习生路 畅)高招录取进入中后期,不法分子利用招生进行诈骗的现象时有抬头。教育部门揭露3种诈骗伎俩,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擦亮眼睛,切勿上当。

  一是假借军队招收“地方委培生”进行诈骗。事实上,从2008年起,未经批准,军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发布任何关于军队院校招收“地方委培生”的消息都属于欺诈行为。

  二是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谎称可以“破格”招收部分学生。事实上,按照规定,自主招生有两个条件,一是考生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二是学校测试合格后考生还要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要求。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必须进行公示,这些特殊类型的招生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未经测试并公示的考生不具备相关资格。

  三是混淆不同办学类型概念。有的故意混淆普通高等教育与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的概念,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考生拿到的录取通知书实际上并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今后也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针对这些情况,专家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录取新生必须经过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没有经过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无效;高校不得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凡是社会中介组织主动找上门来推荐什么学校交多少钱就可以上的行为都要加以防范;从2008年起,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防止中介以普通高校招收脱产学生的名义进行诈骗。

  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的举报电话是:0371-68101611。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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