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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4:5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5日讯(记者赵静 实习生 隋潇)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始,我省各高中的日常考试将实行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今天,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其中特别规定,今后我省高中也将规范日常考试行为。学生学业成绩考试应注重测试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实践和探究的能力。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同时,我省高中还将建立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实行学生选课、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并加强对学生选课、作业和作品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

  今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决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以必修课程为主,逐步开考选修课程内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实际考分和等第记录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和省、市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作为普通高中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师、学校评价学生的工具和评价结果记录的平台,其中的相关信息将作为高校招生的依据,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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