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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不得发放“预录通知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余媛媛 实习生 李明达)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教育厅昨日发布通知,对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成都函授站、西南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等我省2008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及其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相关信息予以公布。未经确认公布的学校及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均不得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和教学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继续加强对校外站、点的管理,校外站点不具独立招生资格,其招生宣传必须由举办学校统一进行,各校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明确成人教育办学性质,简章中须附毕业证书的发放样式,填写内容不得含糊其辞,不得向学生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有任何违背招生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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