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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工“例假”有望成例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5: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总工会日前公布了8份“南京市事业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样本”,正在征求意见。其中多份合同样本中都列出了女性“经期休假”的条款。

  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人介绍,1989年通过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应暂时调其做劳动强度不大的工作,或给予公假1至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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