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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积极协助执行协调联动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7:15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方兴业)市人大常委会在解决法院执行难法规中设立的被执行人信息曝光等制度呈威慑之效,一些“老赖”看到自己的大名上“黑名单”后即主动到法院要求还款。昨天在我市召开的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上,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梁灿盛称深圳人大大胆运用特区立法权进行制度创新,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全省各级人大领导和有关工委负责人70多人出席会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到会致欢迎辞。

  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的主题是交流工作经验,研讨新思路新对策。会上,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市人大在会上发言,介绍内务司法工作和体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傅伦博在发言时着重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完善执行立法和执行监督、促进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做法。

  据介绍,2007年3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内司委调研起草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该法规性《决定》规定了执行的“三大机制”和“七项措施”。《决定》颁布实施后,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依法办案。根据《决定》中规定的“被执行人信息媒体曝光限制”措施,法院把被执行人的信息上网,录入征信系统,一些欠债不还者看到“黑名单”上的大名后,主动还款,请求取消“黑名单”,以免影响贷款或签合同。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共有49宗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慑于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而主动履行债务,或主动向法院出具还款计划并提供担保。威慑机制和效应的形成,对解决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

  执行协调联动机制是《决定》中的一大亮点,在实施中各有关部门都相继制定了协助法院执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市工商局在注册大厅专设股权冻结、股权划转及强制执行管理窗口;市国土房产局在市中院设立了土地房产查封解冻窗口;市公安交警局对法院执行中要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协助查扣查封车辆的,积极协助,抓紧办理;公安机场分局协助法院对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的拒行者进行布控;边检部门根据法院通知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这一系列的执行协助措施,初步改变了执行工作法院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形成了互动的“法网”,对“老赖”形成钳制作用。

  另据介绍,从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整体情况来看,《决定》的贯彻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过去几年,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自动履行率总体呈下降趋势,而2007年的自动履行率比2006年上升83.3%,2008年1-5月年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85.6%。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执行难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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