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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利用须过环保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7:15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冯杰 实习生 蔡晨晨)《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民中心新闻发布厅就《办法》的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作为全国第一个地方政府制订的关于地下空间利用的政府规章,《办法》就深圳未来地下空间的规划、产权出让、开发建设等作出了全面的规范。

  市规划局副局长王幼鹏介绍说,地下空间正在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空间资源,在地下空间安排的地铁、地下停车场、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交通设施;地下管网、共同沟、地下市政场站等地下市政设施;地下商业街、文化娱乐场所等地下公共设施;地下制造、仓储空间等地下工业设施也日益成为现代城市拓展空间资源、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交通的重要手段。完善的地下空间利用体系也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地铁建设的全面铺开,如何高效开发利用深圳的地下空间被提上了日程,《办法》的出台无疑将对于规范、促进深圳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深圳市地下空间资源规划》所做的相关研究,我市近中期将结合一些重点片区的建设与改造,逐步推进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商业区、宝安中心区、前海湾枢纽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龙华客运枢纽区、罗湖商业中心区、光明新城8个重点地区的地上及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以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商业区、宝安中心区为例,这三个地区都有在建的多条地铁。其中,福田中心区将有地铁1、2、3、4、11号线以及广深港客运专线地下火车站等15个地下站点;华强北商业区将有1、2、7号线的7个站点;宝安中心区将有两条地铁经过、并设有7个站点。尤其是在福田中心区,结合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地下火车站以及中心区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在不久的将来,通过中心区的地铁1、2、3、4、11号线和广深港客运专线及中心区规划建设的地下空间,将通过中心区交通枢纽站的地下空间进行整合,从而形成一个完整、发达的地下空间系统。

  未来,结合地铁的开发,这些重点区域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不仅将极大地拓展城市的空间资源,在这些地下空间里安排的众多商业、文化娱乐设施也将成为城市的一道独特风景。

  据介绍,这些重点片区的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已经或正在编制之中。此外,下沙、新洲旧村改造、南山桃园路片区城市设计、深南路—东门路口等片区的城市设计之中,也进行了相关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研究。

  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作为国内第一部全面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办法》在借鉴了日本、台湾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地规定了深圳地下空间规划的制定、地下空间规划实施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和使用、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的一整套程序性规定。

  尤其是关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办法》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用于国防、人民防空专用设施、防灾、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地下空间,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可以依法采用划拨的方式。独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交通建设项目及附着地下交通建设项目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一并出让给已经取得地下交通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不过,无论是以划拨、协议、还是“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地下空间使用权,都必须遵从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也意味着深圳将像规划“土地”一样,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严格的规划管理。

  尽管地下空间的利用是拓展城市空间资源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容易引发环保问题。为此,《办法》明确规定,地下空间利用必须要过“环保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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