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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才知贪是罪”太低估大众智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7:20  大河网-大河报

  □何勇海

  曹桂芳,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2005年年底,乐山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曹桂芳有期徒刑7年。经过两年多改造,狱中的曹桂芳终于明白:任何人都要学法守法!在忏悔书中她写道:“(自己)法制观念淡薄……直到以涉嫌贪污罪被逮捕,我才知道贪污是重罪。”(8月5日《检察日报》)好一个“直到被捕才知道贪污是重罪”!这种程式化的诡辩,老百姓见得多了:有人“直到被捕后才知道销赃触犯法律”,有人“直到被捕后才知道贩毒要获极刑”,有人甚至“直到被判死刑才知道杀人原来要偿命”……而“直到被捕才知道贪污是重罪”,仍然是在众多落马贪官中流行的“不懂法”托词的翻版,拾人“牙慧”而已,了无新意,谁会相信如此低估大众智商的遁词呢?

  要说某些不学无术、胸无点墨的社会人员以“法盲”自居,或许还说得过去,而身居高位的贪官“直到被捕才知道贪污是重罪”绝对是天大的笑话,我们有理由质疑:此贪官若真是“法盲”,凭如此“素质”,又是怎么身居要职的?在笔者看来,贪官并非真的是“法盲”,其根子在于“信权而不敬法”。有专家称这种现象为贪官的“心盲”。而患有“心盲”之疾的贪官,在落马受审时之所以屡屡以“法盲”姿态大扮“无辜”,无不是作秀,企图以此开脱罪责,博得“法外施恩”,并非真心忏悔。因此,当贪官屡屡说出“直到被捕才知道贪污是重罪”的惊世骇俗之言时,我们必须义正词严地揭穿那块漏洞百出的“遮羞布”,免得挑战、低估甚至可以说侮辱大众智商,也必须旗帜鲜明地告诉他们:眼下法制日益健全,法律不相信眼泪,以“法盲”姿态大扮“无辜”,必然是枉费心机,徒留笑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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