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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调解模式”京城亮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8:04  法制日报

  北京东城法院与行业协会共建联合调解机制

  本报北京8月5日讯今天起,凡是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又多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即可在诉前选择由保险行业协会先行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确认其法律效力。今天下午,北京东城区法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联手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联合调解机制,这也是北京法院首次与行业协会就专业领域纠纷调解进行全面合作。

  据了解,目前北京共有大小保险公司70多家,保险经济公司200多家,随着北京保险业的高速发展,近年来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间,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投诉占到了投诉总量的近3成。以地处首都核心商业区的东城区为例,东城法院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正以每年40%的速度快速增长。针对这种情况,今年3月25日,北京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成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其本身具有人员专业,调解程序快捷等先天优势。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各自优势和作用,东城区法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决定合作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联合调解机制。

  东城区法院副院长安凤德介绍说,只要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就将在7日内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使其产生强制执行的效力。针对那些事实复杂、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庭审程序中,承办法官还可以邀请保险协会的调解员、保险行业专家共同进行诉讼调解,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东城区法院还将定期向行业协会通报一定时期内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特点,以及涉诉保险公司履行裁判的情况,帮助行业协会加强对重点纠纷和涉诉公司的督促指导。如果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在经营管理中存在尚待改进之处,法院将视情况以口头建议、法官建议或司法建议三种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建议并抄送保险行业协会,由保险行业协会把建议内容融入到行业自律的制度和规范中。

  李松 黄洁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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